凈水廠、污水處理廠都是重要的民生企業,一旦遭受雷擊導致停工停產將直接影響群眾的日常生活和相關企業的正常運轉,凈水廠、污水處理廠防雷裝置檢測工作非常重要。凈水廠、污水處理廠不僅包括建筑物防雷還涉及到控制設備、儀器儀表等電氣設施,甚至還包括一些易燃易爆場所,防雷裝置檢測對象點多面廣,檢測任務繁重。
一、檢測重點
生產、辦公及輔助用房的檢測。包括外部防雷裝置的檢測(接閃器、引下線、接地裝置)、內部防雷裝置的檢測(等電位連接:設備金屬外殼、配電箱、金屬管道及其他大型金屬物等;間隔距離:內部系統和外部防雷裝置間的間隔距離)、雷擊電磁脈沖防護措施的檢測(屏蔽、SPD、隔離界面、綜合布線)。
(二)高壓配電室的檢測。包括外部防雷裝置的檢測(接閃器、引下線、接地裝置)、內部防雷裝置的檢測(等電位:配電柜、接地母排、金屬門窗;等間隔距離:內部系統和外部防雷裝置間的間隔距離)、雷擊電磁脈沖防護措施的檢測(線路屏蔽、電源SPD、高壓避雷器暫不列入防雷檢測項目,由相關部門確認)。
(三)低壓配電室的檢測。包括外部防雷裝置的檢測(接閃器、引下線、接地裝置)、內部防雷裝置的檢測(等電位:配電柜、接地母排、金屬門窗等;間隔距離:內部系統和外部防雷裝置間的間隔距離)、雷擊電磁脈沖防護措施的檢測(線路屏蔽、電源SPD)。
(四)泵房的檢測。包括外部防雷裝置的檢測(接閃器、引下線、接地裝置)、內部防雷裝置的檢測(等電位:高壓電動機、高壓變頻柜、配電箱;間隔距離:內部系統和外部防雷裝置間的間隔距離)、雷擊電磁脈沖防護措施的檢測(線路屏蔽、電源SPD)。
(五)中控儀室表、監室控室的檢測。包括外部防雷裝置的檢測(接地裝置)、內部防雷裝置的檢測(等電位:機柜、計算機、配電箱、等電位連接帶等;間隔距離:內部系統和外部防雷裝置間的間隔距離)、雷擊電磁脈沖防護措施的檢測(線路屏蔽、電源SPD)。
(六)PLC(可編程邏輯控制器)控制屏及自動化儀表的檢測。包括外部防雷裝置的檢測(接地裝置)、內部防雷裝置的檢測(等電位:PLC柜、配電箱、儀表箱、儀表金屬外殼、等電位連接帶等;間隔距離:內部系統和外部防雷裝置間的間隔距離)、雷擊電磁脈沖防護措施的檢測(電源SPD、隔離界面、信號SPD、線路屏蔽、綜合布線)。
(七)加氯、加氨間的檢測。包括外部防雷裝置的檢測(接地裝置)、內部防雷裝置的檢測(等電位:液氯罐、金屬管道、金屬閥門、加氯機、真空調節器、配電箱氨瓶、壓力計、真空調節器、重量計、過濾器、加氨機、泄露報警儀及等電位連接帶等;間隔距離:內部系統和外部防雷裝置間的間隔距離)、雷擊電磁脈沖防護措施的檢測(電源SPD、隔離界面、信號SPD、線路屏蔽、空間屏蔽、綜合布線)。
(八)臭氧發生車間的檢測。包括外部防雷裝置的檢測(接地裝置)、內部防雷裝置的檢測(等電位:臭氧發生器金屬外殼、金屬管道、金屬閥門、臭氧濃度分析儀、氧氣泄漏報警儀、臭氧泄漏報警儀、壓力表、露點監測儀、等電位連接帶以及其他金屬物等;間隔距離:內部系統和外部防雷裝置間的間隔距離)、雷擊電磁脈沖防護措施的檢測(電源SPD、隔離界面、信號SPD、線路屏蔽、綜合布線)。
(九)液氧站的檢測。包括外部防雷裝置的檢測(接閃器、引下線、接地裝置)、內部防雷裝置的檢測(等電位:液氧罐、汽化器、氧氣管道、法蘭盤、金屬圍欄、金屬燈桿等;間隔距離:內部系統和外部防雷裝置間的間隔距離)、雷擊電磁脈沖防護措施的檢測(線路屏蔽、電源SPD)。
(十)紫外線消毒區的檢測。包括外部防雷裝置的檢測(接地裝置)、內部防雷裝置的檢測(等電位:配電中心外殼、系統控制中心外殼、紫外線模塊金屬部件等;間隔距離:內部系統和外部防雷裝置間的間隔距離)、雷擊電磁脈沖防護措施的檢測(線路屏蔽、電源SPD)。
(十一)加藥間的檢測。包括外部防雷裝置的檢測(接地裝置)、內部防雷裝置的檢測(等電位:發生器、計量泵、配電箱、PLC柜、儀表金屬外殼、等電位連接帶;等間隔距離:內部系統和外部防雷裝置間的間隔距離)、雷擊電磁脈沖防護措施的檢測(電源SPD、隔離界面、信號SPD、線路屏蔽、空間屏蔽)。
二、注意事項
(一)制定詳細的檢測方案,做到檢測對象不少、檢測點不漏、檢測技術方法不錯。凈水廠、污水處理廠中高壓系統、電氣系統、自動化儀表、工業控制、網絡、通信系統機房等既有獨立的防雷要求,也相互聯系,往往通過管網之間、供電線路之間、控制線路之間相互連接;既有單獨的接地網,也有多系統共用接地網。因此,現場檢測前要與業主單位加強溝通聯系、查閱相關圖紙或設計說明、儀器設備技術說明書等,了解企業各生產單元的聯系、生產流程、儀器儀表的功能要求,制定詳細的檢測方案,做到檢測對象不少、檢測點不漏、檢測技術方法不錯。
(二)正確進行防雷分類。凈水廠、污水處理廠的防雷分類在遵循GB50057《建筑物防雷設計規范》基本原則的同時,增加了城市規模與凈水廠、污水處理廠生產規模在劃分防雷分類的因素,體現了凈水廠、污水處理廠重要程度在劃分防雷分類的作用。規定,大城市、特大城市或超大城市的泵房等建筑物;預計雷擊次數大于0.05次/年的Ⅰ類、Ⅱ類水廠建筑物和Ⅰ類、Ⅱ類、Ⅲ類污水處理廠建筑物;預計雷擊次數大于0.25次/年的Ⅲ類水廠建筑物和Ⅳ類、Ⅴ類污水處理廠建筑物,劃分為第二類防雷建筑物。以上規定以外的供排水系統建筑物,應劃分為第三類防雷建筑物。
(三)室外工作區的防雷檢測。配水池、沉淀池、生物池、濾池、曝氣池、氧化溝等空曠區域的構筑物可不專設外部防雷裝置,該區域內的金屬件,如設備外殼、行車軌道、欄桿、樓梯(含扶手)等應接地,沖擊接地電阻不應大于10Ω,欄桿宜每隔18m進行接地,接地點大于10個時可不采取防接觸和跨步電壓措施。高桿燈的沖擊接地電阻值宜不大于10Ω,高桿燈接地體和供排水系統的工藝金屬管道、設備的接地體宜相互連接,當接地體之間的距離大于4m時可不相連。
(四)爆炸危險場所、輸送具有爆炸和火災危險物質管道中使用SPD的檢測。其電壓開關型電涌保護器或隔離放電間隙宜采用密封型或具有防爆性能。
(五)高壓避雷器暫不列入防雷檢測項目。如需要,可根據避雷器的銘牌檢查其參數是否符合相關要求,外觀是否損壞。
(六)檢測周期。凈水廠、污水處理廠防雷裝置應每年檢測一次,其中的易燃易爆及危險化學品場所防雷裝置應每半年檢測一次。
三、參考
GB/T39437《供排水系統防雷技術規范》
GB50057《建筑物防雷設計規范》
GB/T21431《建筑物防雷裝置檢測技術規范》
GB/T32937《爆炸和火災危險場所防雷裝置檢測技術規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