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2日,中國氣象局印發《關于加快推進防雷安全監管數字化改革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以數字化改革推動防雷安全監管效能提升。這是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加強數字政府建設的指導意見》和《氣象高質量發展綱要(2022—2035年)》的具體舉措。
《意見》提出,到2025年,全國一體化數字監管系統基本建成,配套制度基本健全,數字化監管體系基本形成;到2030年,整體協同高效、數據共享融合、應用場景豐富的全國一體化數字監管系統更加成熟,數據共享機制、監管制度和標準體系更加完善,與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相適應的數字化監管體系更加完備,監管更加高效。
《意見》明確,要認真落實“放管服”改革和安全生產“三管三必須”要求,大力推行防雷安全數字化監管,推動平臺集約、數據共享、流程再造、模式創新、機制重塑。其中,圍繞構建智能集約的數字化監管平臺,要統籌建設一體化數字監管平臺,切實加強監管數據質量和安全管理,大力推動監管數據開發利用。圍繞構建協同高效的數字化監管模式,要建立健全防雷安全活動全過程、全生命周期、全要素的溯源管理體系,推進問題隱患精準發現、及時整改和動態消除,強化信用監管,并建立線上線下協同的動態監管機制。
《意見》指出,要選取試點省開展防雷安全監管數字化改革示范。據了解,近三年來,浙江省氣象局在防雷安全數字化監管方面進行了有益探索,積極融入數字政府建設,與多部門聯合,構建面向不同對象的數字化監管場景,有效減少了檢測資質掛靠、借用以及出具虛假檢測報告等情況,提升了監管效能。浙江的生動實踐,真正做到了讓數據“跑起來”,把人解放出來,將責任落實、落細、落到具體的點上,不給企業增加負擔,而監管又無處不在。
《意見》還要求從完善配套制度,健全標準規范,加強統籌管理、試點示范、考核評估等方面做好保障。